本报讯 (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)一男子不到一个月间与同伙四次盗窃汽车,结果三次因车辆无法启动、发生故障等原因使计划落空。虽然涉案金额较大,但因有犯罪未遂、犯罪中止情节,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9年6个月,罚金6万元。 今年29岁的白某是河北省农民。2008年11月21日凌晨2时许,白某伙同刘某、荣某(均另案处理)经预谋,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本市东丽区一居民楼处,将失主魏某停放在楼下的夏利轿车车门打开后欲窃走,结果却因车辆无法启动盗窃未果。初次行窃未成,白某不死心,又于同年12月间先后3次伙同他人以同样手段盗窃汽车,结果除12月11日成功盗取一辆长安牌小客车外,其余两次分别因汽车发生故障和害怕车内卫星定位装置使计划落空。后民警经侦查将白某抓获归案,查明白某共参与盗窃四起,涉案金额11.8万元。
四次偷汽车 三次没开走
“点儿背”窃贼获刑九年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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